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普法作用,提高文化经营场所守法意识,倡导社会公众共同关心并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发布1起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汕尾市城区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2024年7月3日,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汕尾市城区某网吧进行检查,在核查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信息过程中,发现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