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废止《汕尾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汕文广旅体〔2019〕130号)。
特此公告。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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