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尾办发[2019]45号)、《关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优化内设机构相关事项的批复》(汕机编[2020]75号)规定,根据《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安[2022]11号)有关要求,现公示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附件: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