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许可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2、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3、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4、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5、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6、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7、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8、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9、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10、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1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
1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批;
14、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
15、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16、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17、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1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19、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20、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一)处理方式
根据信访人投诉或咨询的不同事项,一次性告知其所需准备的资料,引导其到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二)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二、行政处罚
反映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查处: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5、《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6、《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由文化、体育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8、《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规定由文化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9、《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由广电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0、《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由广电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由广电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由广电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由广电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由文物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由文物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由文物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7、《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由文物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由旅游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19、《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旅游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0、《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由旅游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管理办法》规定由旅游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2、《广东省旅游条例》规定由旅游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由体育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4、《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由体育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5、《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由出版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6、《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出版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7、《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由出版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由著作权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2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由著作权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0、《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由著作权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由电影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2、《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由电影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3、《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规定由电影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由我局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办理要求
对信访内容进行核实,若确属我局的监管职权范围内,则依法受理。若核实后不属于我局的监管职权范围内,则依法依规引导其向有权监管的部门寻求协助。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规定行政处罚措施的行政法规、规章。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选择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照向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主要情形
反映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办理要求
引导其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四、国家赔偿
反映我局部门和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合法权益,要求赔偿的诉求。
(一)处理方法
引导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五、内部申诉
(一)主要情形
我局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理决定不服。
(二)办理要求
引导其依法依规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
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一)主要情形
反映与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二)办理要求
引导其向相关机构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七、纪律检查
(一)主要情形
反映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问题。
(二)办理要求
引导其向纪律检查、干部监督部门举报。
(三)主要依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