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3〕25号)文件要求,今年汕尾市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参加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根据相关程序,目前已完成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广旅体局艺术(非遗)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14日
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汕尾市通航路172号
电话:(0660)3213368
邮箱:gdswysk@126.com
附件: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汇总表.docx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