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旅游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文明程度,提高服务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全行业“你追我赶,赛龙夺锦”的良好风尚,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明旅游工作要求及汕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我局与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开展了“汕尾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公示期间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邮箱(swgxjscglk@163.com)或者电话(3213856)形式向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反映。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