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环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是有效预防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为做好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尾市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部署。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市虽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也暴露出了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和不足,与国家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5、《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6、《汕尾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起草过程
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改革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总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的不足和短板,结合我市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我局牵头组织草拟了《实施方案》(初稿),并于2020年3月14日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征询了各地各相关部门,收集了意见后,研究修改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疫情风险研判评估制度,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机构建设,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健康促进与爱国卫生运动。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加强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血液安全保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
(五)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落实紧缺物资生产企业扶持政策。
(六)强化保障。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