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通告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精神,现将由我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我局新增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情况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660—3363079。
附件: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新增“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清单.doc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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