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变更公示
汕尾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汕尾妇女儿童医院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拟变更为:汕尾东方妇女儿童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开始至7月27日下午6:00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实名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来信请寄: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中段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660-3363079,邮编:516600。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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