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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 2021-07-23 15:34
  • 来源: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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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汕尾市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方案》(汕尾委字〔2020〕14号)要求,我局坚持高位推动,把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列入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短板,结合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立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新格局,现将2021年上半年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我局把贯彻落实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建立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党组和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本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二是将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实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任务科室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五医联动”改革。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问题,我市加快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医共体和数字医疗的五医联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深化医改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整体推进,认真推进《汕尾市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汕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医联动”1+2工作方案》等顶层设计文件的落实,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系,以各县(市、区)综合医院为龙头,组建城区医疗集团和3个县域医共体,促进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基层网底。

  2.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3个县域分别以县级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站(室),配置县(市)、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截至2021年7月,我市有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的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均已出台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医共体管委会,海丰县、陆丰市医共体管委会主任由县(市)委书记担任,陆河县医共体管委会主任由县长担任。3个县域医共体均已挂牌并进入运行阶段,实现了县域医共体全覆盖。今年1月底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已组织完成对本地2020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绩效自评工作。今年3月24日至26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组建市级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的形式,对照《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操作手册》标准要求,对具体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和评价。2020年度市级绩效评价陆河县排名第一、陆丰市排名第二、海丰县排名第三,绩效评价情况已经以市医改办名义通报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其中陆河县在全省2020年度省级绩效评价结果中排名中上游。

  近期,卫健、医保、财政三部门已联合印发《汕尾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下来将逐步完善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制度,优化医共体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构建分级诊疗联动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完善信息支持系统。

  3.全面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7年开始启动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省从2017年开始分两批补助我市建设568间规范化村卫生站(其中2017年补助175间、2019年补助393间),经过3年半时间的持续推进,568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另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完成省补助568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行政村规范化卫生站应建尽建的原则,我市还追加建设102间规范村卫生站,相关建设任务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并配齐38种基本医疗设备。目前,我市基本实现全市规范化村卫生站全覆盖,各行政村均建有产权公有、建设标准、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的村卫生站,进一步提升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4.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市、县(市、区)两级已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对区域医疗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明确市、县、镇、村四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健全建立起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完成了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三甲”医院和陆河县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创建工作,至此,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达到二级以上水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已被省纳入第二批高水平医院。5月26日,该院门诊已正式运营,将依托孙逸仙纪念医院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建立医院标准化服务体系,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汕尾市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针对我市近年来外转率靠前的病种,印发了《关于加强汕尾市医学重点专科工作的通知》(汕卫办函〔2021〕312号),我市加快重点专科建设。

  5.推动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与基层服务贡献挂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已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委编办于2018年9月印发《汕尾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汕卫〔2018〕86号),明确了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可以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控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问题

  (一)海丰县、陆丰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对滞后。海丰县、陆丰市县域医共体至今未任命县域医共体总院院长变更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未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20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全省排名靠后。

  (二)各县(市、区)均存在“村医空白村”现象。我市共有64间已建成的规范化村卫生站因原乡村医生退休,招聘不到新的乡村医生变成了“村医空白村”。

  (三)“公益二类绩效管理”仍未全面落实。部分县(市、区)“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相对到位,但“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未落实到位,仍未激发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收入构成中医务性收入占比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基层机构和服务内涵建设均缺乏动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一是继续健全完善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机制。督促海丰县、陆丰市抓紧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任命县域医共体总院院长并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二是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陆河县率先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继续落实全市64间属“村医空白村”的村卫生站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派员驻点或采用固定时间巡回医疗等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以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92号),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落实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按照省规定对每个行政村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

  (三)全面落实“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我市将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对各县(市、区)“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协调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充分借鉴江门、韶关等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改革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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