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粤卫规〔2022〕5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粤卫规〔2022〕5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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