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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叶佐义局长关于《汕尾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政策解读
  • 2019-04-10 10: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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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汕尾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当前我市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专项工作中存在不少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卫〔2019〕32号)的要求,确保如期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的目标。因此,我局按照党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订出台《实施方案》,为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我们始终坚持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卫〔2019〕32号)作为依据,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编制。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我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具体内容和措施。《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到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市各县(市、区)碘缺乏病均保持或达到消除标准;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我市相关县(市、区)均保持或达到消除控制标准;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治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

       2.现症地方病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助力脱贫攻坚。

       3.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防治技术及科技成果。

       具体内容

       (一)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

       1.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

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加大对盐业市场依法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小包装食盐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加碘盐、未加碘盐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确保食用合格碘盐的家庭比例达到90%以上。合理布设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满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消费需求。对山区和贫困地区进行碘盐运输和销售补贴或者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定期开展各类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实施精准防治。市疾控中心加强抽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

       2.全面巩固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的集中式供水改水工程成果。

加强集中式供水改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对已完成集中式供水改水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改水工程进行集中统一规模化管理。陆河县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网维护,保障工程持续良好运转。定期监测评估改水工程运转以及水质变化情况。陆河县应对改水工程运转、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市相关部门要加强抽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如发现工程运转不良、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陆河县人民政府巩固提升。

      (二)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

       陆河县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以村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开展碘缺乏病监测。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内容包括病区村饮水工程运转状况、居民饮水氟含量、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碘缺乏病监测内容包括学生和孕妇家庭食用盐碘含量、学生和孕妇尿碘含量、学生甲状腺容积等。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将监测报告上报县级政府,县级政府要根据监测报告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市级相关部门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重点地方病病区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市级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抽查复核。

      (三)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

      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地方病防治专项核心信息,出版、推介一批地方病防治专项科普读物,突出权威性、科普性、趣味性。针对不同的病种,制作不同语言版本的宣传品。市、县两级地方病防治专项专业机构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发挥政府、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专项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的健康教育内容,中小学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科学补碘宣传,通过“学校至家庭”方式传递地方病知识,推广孕产科医生首诊健康宣传责任制,增强孕妇科学补碘意识;做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持续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使之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解决防病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减少地方病发生。

       (四)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地方病防控机构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强化防控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防治专项工作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防治队伍建设,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绩效奖励等向基层一线倾斜,增加现场工作补助,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以及承担基层工作的防治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晋升条件,使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优先解决职称晋升。对地方病防治中的监测采样、健康教育等用时、用工较多的工作,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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