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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4 15: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基本要求,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单位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2024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将遵循国家、省、市最新要求,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是健全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三是通过图表图解、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政策,提高解读质量,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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