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2月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 许可文书文号 |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1 | 陆丰莱恩口腔诊所 | 粤(N)广【2024】第12-02-24号 | 户外、印刷品、网络 | 自2024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1日止 |
2 | 汕尾菲悦医疗美容诊所 | 粤(N)广【2024】第12-05-25号 | 户外 | 自2024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4日止 |
3 | 健锋口腔诊所 | 粤(N)广【2024】第12-20-26号 | 印刷品、网络 | 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 |
4 | 海丰丰立口腔门诊部 | 粤(N)广【2024】第12-26-27号 | 印刷品、网络 | 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止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