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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特殊人群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2021-10-11 18: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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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近期,市医保局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通知》,从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医疗救助对象在普通门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下面,医保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问:普通门诊医疗救助年度救助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与门特救助、住院救助和“二次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其中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问:普通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医疗救助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含)内按比例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比例为100%;其他类型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为80%。


  问:医疗救助对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是否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答:否,医疗救助对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


  问:普通门诊救助后的个人自负费用是否纳入“二次救助”范围?

  答:否,普通门诊救助后的个人自负费用和基本医疗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不再累计纳入“二次救助”。


  问:医疗救助对象如何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答:实行“一站式”结算,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结算的,由医疗机构挂账,待问题解决后由医疗机构补传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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