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保经办服务将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办”“特殊办”的方式
为保障参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保经办服务将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办”“特殊办”的方式。
“不见面办”:各参保人和单位如非特别必要,请尽量不要到市内各区社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建议您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咨询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外出办理医保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登录“汕尾人社”APP、“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业务办理。同时,群众可拨打各地医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及时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的,可通过“汕尾人社”APP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经办人员将在收到备案信息起1个工作日内回复备案情况。
“特殊办”:在疫情期间,参保人如未及时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延期备案造成系统无法享受待遇的,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费用记账(含血液透析门诊治疗),确保门诊特定病种患者用药保障。
各地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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