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汕医保〔2019〕44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核查、市医保中心抽查,下列1家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合格,拟作为第三批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600603。
附件:拟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三批)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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