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医保业务知识培训,2020年12月24日上午,市医保中心在市医保局六楼会议室举办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暨医保业务知识培训会。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刘武剑作开班动员并授课,各县(市、区)医保中心信息管理及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负责人,各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负责人、医保主任和零售药店负责人等8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
刘武剑同志通报了我市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情况,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必须严格自觉遵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医疗规范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四合理”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零售药店要完善配套设施,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不得使用医保卡消费生活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以及非医保药品等,完善药品分类和明码标价,同时应热情、周到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宣传解释相关医保政策。
此次培训会,市医保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创智公司工程师对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操作、两定医药机构医保信息平台接口规范、按病种分值付费政策等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医保行政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并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方面达成共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办理,形成医、患、保三方共赢的和谐局面。
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在2020年11月1日市医保中心挂牌成立后,专门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快对新申请医药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于11月19日至12月3日对全市新申请12家医院、67家药店进行评估。经评估,将符合条件的11家医院、64家零售药店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后纳入我市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