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书,现将该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
联系方式:0660-3600601。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504室)。
邮箱:swybjjg@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稿).pdf
3.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定点零售药店)(征求意见稿).pdf
4.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医保医师)(征求意见稿).pdf
5.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参保人员)(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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