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03号)文件精神,汕尾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经汕尾市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并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刘武剑同志为将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刘武剑,男,1973年7月生,中共党员,广东陆丰人,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该同志能够围绕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待遇保障政策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定点医疗医药机构管理等方面,攻坚克难,工作成绩显著,符合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联系电话: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3600616
汕尾市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