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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保障港澳台居民参保权益
  • 2024-03-13 11:34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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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医保部门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落实港澳台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其医疗保险合法权益,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提供便利。一是保障港澳台居民参保权益。港澳台同胞在汕尾就业的,可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享受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未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凭我市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二是优化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服务。港澳台居住证支持电子核验免提交,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支持在省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并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线完成缴费,实现参保缴费“免跑腿”办。三是优化医保就医购药服务体验。参保人在市内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按有关规定,凭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实现门诊、门特和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支持省内跨市联网直接结算,让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地区就医购药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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