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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与深圳等三市建立医保融合发展联动机制,共谋共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 2024-12-04 10: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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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汕尾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融湾向深”的部署要求,锚定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立足部门实际,主动加强与大湾区内地九个地市医保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探讨深化联动合作事项,并首批与深圳、佛山、中山等三个地市(以下简称“三市”)成功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建立医保融合发展联动机制,推动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合力守护人民健康,探索走出了一条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医保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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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动联动互通,增强政策合力。建立汕尾与“三市”医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交流沟通和工作对接,就重点事项进行研究和协调,探索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互认合作,持续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和服务机制,落实人才直系亲属等群体中途参保保障,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协作,推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联动。当前,汕尾市已全面取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和异地普通门诊选点手续,并持续推进异地就医联网医药机构扩面工作,省内跨市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率100%,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05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省内跨市个账(实账)直接结算,占比超过八成。2024年1-11月,汕尾市作为就医地完成省内跨市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38807人次,直接结算率98.66%,同比上升6.33%,减少异地参保人垫资10273.84万元。作为参保地,本地参保人省内跨市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39091人次,直接结算率97.15%,同比上升8.61%,减少垫资135101.56万元。“三市”与汕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道畅通,医保报销基本实现“一站式”。

  二、推动联动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加强与“三市”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的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借势登高,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合作,共建共享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同时,探索建立医保专家库,健全联合检查、异地协查等机制,协同处理异地就医违规问题,提升联合打击欺诈骗保水平。2024年以来,汕尾市医保局根据国家、省有关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并多次到大湾区有关地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先后制定出台智能审核监管工作试行办法、监管检查工作规程、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等一系列制度,促使本市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截至11月底,通过日常监管、抽查复查、交叉检查、大数据线索核查,全市共挽回基金损失4486.63万元,其中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565.97万元,自查自纠退回违规医保基金920.66万元,行政处罚案件89宗,处罚金额2089.49万元;暂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2家,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5家,移交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案件1宗。

  三、推动数据共享,增强服务合力。加强汕尾与“三市”的数据共享和信息联通,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探索推行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共同深化直接联网结算,推动医保个账汕尾与“三市”通用,减少参保群众就医垫支和报销跑腿;联合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及亲情账户,为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结算提供便利;联合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便民服务保障,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参保人就医购药的可及性和便利性;联合加强居民和学生参保服务,为长期居住异地人员提供更便利的参保登记服务;联合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联合开展医保宣传合作,提高全民依法参保用保认识。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满足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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