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履职,迅速组织行动,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措施,坚决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的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学习,全面动员全面部署。近日,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研究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设综合信息组、待遇保障组、监测组、巡查组4个小组,建立信息联络、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监测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坚决落实“两个确保”,做好做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患者待遇保障。拨付给汕尾市人民医院等5家定点收治医院医保周转金,保障医院救治的垫付能力,确保疫情防治费用需要。
四、协调药品防护品供应保障,尽力满足防控需求。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全市药品配送企业做好相关药品和防护性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工作,协调相关的药品和防护性医用耗材的供应保障,保证临床使用需求。积极协调省平台和深圳全药网,主动联系药品配送商,增加供应配送渠道,确保春节期间医疗用药或医用耗材之急需。
五、启动药品、耗材价格监测,保证药价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1家医疗机构、43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监测点,实行“日报送、零报告”制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做好巡查工作,及时监测防控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变化和供应情况,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六、强化便民措施,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开门服务。发出《关于确保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告知书》,要求各定点药店作出承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正常经营,为群众购药需求提供服务。
七、广泛联络沟通,发动医药企业捐助。针对当前疫情防控药品、防护用品紧缺的情况,我局对全市医药企业发出《关于全力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倡议他们积极响应号召,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至目前发动立德药业有限公司、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等单位捐助口罩、酒精、消毒液及抗病毒药物一批。
八、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局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院开展督导工作,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帮助定点医药机构解决问题。
九、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及时转载省政府、国家医保局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消息,传递官方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转发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护知识,倡导文明习惯,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上下畅通。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班联系人、监测联系人等专人负责,建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医疗保障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确保信息上下畅通。
十一、组织党员“亮身份、作承诺、见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自觉发挥党员立足本职、带头奉献、拼搏作为的先锋模范作用。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汕尾医保人将坚守岗位,担当作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