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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保局六项举措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 2020-01-27 22:0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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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工作安排,汕尾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1月23日,市医保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市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的医疗保障工作。市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坚决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的工作要求,同时督促做好医药储备,增强医疗保障能力,做足做实防控措施。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二是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开展“二次救助”,对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实施综合保障。

  三是及时拨付我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定点救治医院汕尾市人民医院医保周转金700万元,保障医院垫付能力。

  四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保障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启动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检测机制,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督促配送企业做好相关药品和防护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保证临床使用需求。

  五是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医疗保障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确保信息上下畅通。

  六是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增强公众防控意识。及时转载省政府、国家医保局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消息,传递官方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转发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护知识,倡导文明习惯,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医保局还分别率队到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定点医院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医保工作,实地了解疫情防控准备和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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