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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网上办,非急件、延后办”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保经办业务要这样办
  • 2020-02-05 17:0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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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上午,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城鑫带队到市城区医保局、医保中心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和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情况。

  吴城鑫一行首先来到市城区医保局,详细了解该局在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医疗保障政策、药品和医用耗材监测、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情况。随后,来到了市城区医保中心,实地检查了医保中心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推广网上办理减少参保人现场办理次数和办事大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等方面的情况。他对市城区医保局和医保中心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采取的举措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工作做得细致到位,现场办理医保业务的参保人大幅度减少,有效预防交叉感染、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

  吴城鑫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履职,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措施。要严格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大力倡导医保经办业务“不见面、网上办,非急件、延后办”,尽量避免参保群众外出办理医保业务,减少现场办理次数,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人通过手机APP、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电话咨询、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医保业务,并主动为参保人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要进一步简化经办手续,允许各医疗机构可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增加门诊特定病种等医保报销单次处方用药天数,允许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起点调整到疫情结束之日,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请办理零报业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切实保障群众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和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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