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汕尾市医疗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赋予了我们医保工作者新的历史使命和担当。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该服务中心是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协助拟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规范;协助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承办市本级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和经办业务;承担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医保中心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宗旨,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树立“惠民医保”新标杆,打造“智慧医保”新高地,擦亮“阳光医保”新品牌,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推进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