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4月13日起,汕尾市医保部门组织多场《条例》专题宣讲培训,覆盖全市医保经办业务骨干、300多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法人代表及医保办负责人。
培训重点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基金使用、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结合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前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入浅出的分析。
一是阐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强化其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医疗和医保服务行为。
二是以案说法、普法,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不犯医保违规行为,不碰“红线”,守好“底线”,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是以前期自查自纠、县区专项治理、市局抽查复查、专项治理“回头看”、审计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有的放矢抓整改,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专题培训增强了定点医药工作人员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的了解,强化了他们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守护基金安全。同时以前期发现问题为线索,抓紧“改”,努力“建”,更好地落实“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