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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服务 确保医疗救助工作落地落实
  • 2021-06-22 11:53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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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结合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发生作为医保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件具体事项之一。据统计,2021 年 1 至 5月全市医疗救助基金支15584.24 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保 210259人次5887.26万元,住院救助13999人88035人次9696.98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 77.12%,完成了2021年度支出任务的60.75%,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救助力度逐步加大,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市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贴心医保、暖心医保的良好形象。针对当前重特大疾病救助不全面、基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市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认真排查,督促各级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救助关口前移。市医保局将 2019 年、2020 年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通报全市,对支出进度较慢、结余资金量大的县区给予通报批评,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结合基层干部培训,将医疗救助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镇、村围绕医疗救助难点堵点,立行立改,建立主动发现机制,要求干部采取实地走访、入户核查等方式筛查救助对象,变被动为主动,解决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克服畏难情绪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做到干部多辛苦一点、群众幸福就多一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

  三是完善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及“二次救助”政策,将自费费用纳入救助范围,最大限释放医疗救助政策“红利”,从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众负担重的问题。开通参保“绿色通道”,市县医保、民政、扶贫、残联、政务数据等部门联动排查重点救助对象,确保困难群众 100%参保。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业财一体化”资金拨付渠道,及时处理支出型因病致贫救助申请,加快完成零星救助业务审批流程,据统计,1 至 5月全市住院救助比去年同期增加3431人35982 人次4244.96万元。

  四是简化办事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市医保局提出要把医疗救助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按照创建“无证明城市”要求,对医保经办 37 项高频经办业务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材料证明、一次性告知等,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经办窗口前移,推动服务业务下沉,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在全市各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发宣传折页,为每个乡村制作一个专题宣传栏,每月举办一期“医保大篷车”开展现场咨询,在“善美村居”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扩大干部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打造阳光医保。市医保局紧抓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紧盯医疗救助工作薄弱环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重点整治医疗救助窗口搪塞、推诿、拖延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严查经办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弄虚作假、收取回扣、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行为。同时,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乡村医保宣传栏等公布业务咨询、监督投诉、举报骗保专线电话,畅通沟通渠道,着力打造阳光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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