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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医保着力创新便民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2023-05-27 20: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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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持续深化落实各项工作,提升服务质效,增强医保服务的多样性,打造更加普及、便民、智慧的医保服务,推动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多种方式齐头并进深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一是精准推送未激活人员。在做好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基础上,定期分区域分险种导出全市参保人激活明细清单,匹配完善未激活人员联系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精准引导申领,主动做好国家医保服务APP亲情账户绑定功能宣传,解决少儿、老人激活问题。二是线上线下多渠道动员。线上通过“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医保电子凭证专区;线下依托“医保大篷车”活动,借助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优势,一对一指导参保人完成申领激活。三是强化使用责任。将两定机构正确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等写入两定协议,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和医保标准化信息化考核范围,压紧压实两定机构责任。各级医保部门广泛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及成效,充分利用各渠道自身优势,激励推动接入改造和引导优先使用,加快应用场景建设,提高结算比例。四是移动支付试点先行。医保移动支付是打造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医保便民支付体系的核心环节和医保便民支付闭环的基础工程。汕尾市坚持“三动”协同,高质量完成新版移动支付试点改造任务,全省首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测试验收,2家定点医疗机构率先正式上线。截至2023年4月,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80.66%居全省前列,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率100%、结算率46.53%居全省第一,深汕中心医院、陆河县人民医院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移动支付。

  二、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推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稳步扩面。一是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联网测试,要求符合条件有开展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上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二是攻破难点堵点。聚焦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建设、技术人员配置较为滞后的问题,组织医保经办业务骨干和信息系统改造技术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接口改造指引,对于医疗机构因接口或操作不当影响结算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通畅。三是打通个人账户虚实账间壁垒,支持个账在接入医保信息平台的定点零售药店省内跨市联网直接结算。截至2023年4月,开通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省内及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比例(分别为91%、93%)与门特病种医疗费用省内、跨省直接结算比例(分别为86%、81%)均居全省前列,并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手工(零星)报销协同办理,推动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结算,切实解决参保患者“跑腿”“垫资”的负担。

  三、深化载体便民服务

  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粤省事、粤智助、善美村居等载体,根据《汕尾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为参保人提供37项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各载体的事项更新与功能测试上线工作,逐步完善各经办事项功能与流程,持续推进汕尾医保个性化服务上线,主要服务平台“粤医保”小程序上线率92%全省第二,经办事项100%“全市通办”及善美码“一码通办”,18项实现“跨省、省内通办”,3家定点医疗机构、4家定点零售药店正式上线电子处方中心,另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与120家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医保局核验,进一步提高医保公共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和规范性。

  四、深化个账共济改革

  汕尾市医保局全力克服虚账地区个账共济使用技术难题,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及税务遍布全市各村(社区)的城乡社保缴费专用智能POS终端机,在全省率先推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线下代缴配偶、父母、子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功能,同步推进“粤医保”小程序亲情账号绑定/解绑测试上线,并多次进行功能调整与优化,落实系统适配改造,双管齐下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五、实施药品价格监测发布机制

  汕尾市医保局创新性推行常规药品价格定期监测发布机制,每月定期对全市18家定点药店的零售价格进行监测和透明公示(目前已发布19期),充分发挥“医保”药品价格信息对市场的引导作用,让监测发布结果惠及百姓,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局和省医保局肯定并在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医保工作动态》进行经验介绍,同时国家局领导也专门作出了批示。同时,加大对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印发了《关于开展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分析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及费用变化情况,引导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医药价格,促进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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