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疾病,患者人数较多,其医疗保障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加大力度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大力推进保障人群全覆盖、推动就医服务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下沉、持续加强用药供给,落实“两病”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有效减轻其家庭负担,促进我市民生发展。
一、完善政策机制,增强“两病”患者医疗保障力度
一是完善“两病”待遇保障政策。根据我市“两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和基金支撑能力,合理设定年度限额和报销比例,规定了“两病”门特报销不设起付线,将职工医保年度限额提高到4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70%;居民医保年度限额提高到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60%。同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两病”筛查率,实现早诊断、早管理、早干预。
二是完善“两病”患者认定机制。明确“两病”认定标准、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对卫生健康部门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的人群整体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加强慢病管理,将“两病”门特申请经办关口前移,把资格认定权限下放给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受理,信息同步备案,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申请。全市现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52家,大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开展创建工作以来,“两病”门诊业务量有较大幅度提升。截至4月底,全市“两病”门特认定人数104696人,其中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认定的有34188人,享受待遇22307人,基金支付3551440.33万元。
三是完善“两病”用药集采机制。出台了药品集采预付金和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采药品,加大“两病”门诊用药集采力度,让医疗机构的合理购药用药分享改革红利。同时,加强“两病”用药供给监测,对“两病”药品采购不到位的33家医疗机构、配送不及时的14家医药配送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加强与配送企业沟通,协调畅通采购供应渠道,保障“两病”临床用药需求。
二、拓宽供应渠道,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准度
一是拓宽定点零售药店供应渠道。市医保局印发了《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处方外配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遴选符合条件的31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两病”药品供应点,支持患者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和结算,发挥零售药店药品供应保障便民、可及的补充作用,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药、用药受限制问题,确保“两病”门诊用药开得出、用得上。
二是拓展村卫生站诊疗服务。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制定《汕尾市开展“镇村一体化”医保联网结算试点工作方案》,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组织乡镇卫生院在向辖区内居民提供“两病”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的同时,鼓励支持村卫生站参与“两病”初级诊治和用药备药,提供开方、取药和配送服务,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
三是开展村卫生站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按照将医保服务覆盖到镇、延伸到村的要求,探索“以镇卫生院为主体,公建村卫生站为延伸”的医保结算模式,以陆河县为试点,以镇卫生院为主体,公建村卫生站为延伸点,采取按项目结算方式,将参保人在村卫生站所发生的普通门诊、“两病”门特病种的认定及治疗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即时结算范围,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目前,已在陆河县东坑镇新东村、东坑村及市城区红草镇海梧村打通医保即时结算服务,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就诊、取药、医保结算一体化等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三、开展集中服务,传递关心关怀人民群众温度
一是开展“两病”门特医保政策宣传。针对不同地域和不同人群,印制“两病”门特政策宣传小册子10万份,“两病”宣传海报3万张,深入县、镇、村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醒目位置通过电子屏幕、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门特待遇以及用药保障等有关政策,提高“两病”门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开展“门特集中服务月”活动。市、县两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所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镇(街道)、村(社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园、广场开展现场义诊、政策解读、健康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门特集中服务活动128场(次),现场认定“两病”门特资格6万多人次。
三是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活动。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联合签约家庭医生、村网格员和志愿者等走村入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186次,宣传讲解“两病”政策和申办流程,同时对行动不便的慢病患者,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及时给予鉴定办理门特资格认定,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办理高血压、糖尿病特定门诊报销63923人,基金支付41274673元,大大减轻了“两病”患者家庭负担,进一步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实现共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