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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 宣传月宣传方案》的通知
  • 2020-04-11 16:1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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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各县(市、区)医保局,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97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0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汕尾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营造良好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舆论氛围。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汕尾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宣传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以精细化推动、精准化解读为突破口,创新宣传思路和方式,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着力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突出重点,正面引导,上下联动,推动落实,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医保基金安全关注度和“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参与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骗取人民群众“救命钱”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宣传内容

  结合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点面结合,创新利用新媒介和本市传统习俗文化,实现医保政策宣传和我市传统习俗文化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这一主题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内容如下:

  (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二)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        

  (三)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活动时间

  2020年4月。

  四、宣传方式及责任分工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握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宣”“掌上宣”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微信和微视频等网络媒体,以更为直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好宣传活动。

  (一)开办专题栏目

  1.在主流媒体上开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栏和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办公室,基金监管科)

  2.各级医保局要结合当地的主流媒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相关内容。(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3.以访谈两定机构负责人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

  (二)做好线上线下权威发布

  1.通过微信公众号,统一组织开展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办公室、各县(市、区)医保局)

  2.编印一批实用、易懂、形式活泼的政策宣传海报在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栏、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摆阅及发放,让广大参保人能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各业务科室,办公室配合,市社保局,各县(市、区)医保局)

  (三)发布公益广告。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大型物业公司联系,制作一批公益广告短视频和海报,在公交、主要街道、重点乡镇、大型厂区、公共楼宇电梯内等播放、张贴,广而告之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四)开设专题网页。各县区医保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打击欺诈骗保专题网页,全面刊登国家、省、市和当地打击欺诈骗保政策。要及时将当地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并在网站上刊登。(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五)开展微视频创编。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的主题,各县区自编自导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微视频创编活动,提升宣传的文化味和乡土味,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市局统一收集汇总给省局,省局在活动结束后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奖,并在省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播发。(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药采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六)开展基金监管“云培训”。面向两定医药机构、参保单位、社区(农村)等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在线直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把政策讲深讲透。(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规财科,药采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七)短信宣传。与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合作,适时向群众推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规财科、药采科,各县(市、区)医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此次集中宣传月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宣传责任,落实宣传力量,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确保宣传效果

  要认真谋划与筹备,做好宣传内容的筛选、宣传资料的印制、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和监管培训等相关工作,使宣传工作做到有条不紊的开展,每次宣传活动开展后要及时总结扩大宣传效果。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宣传发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强化督查考核

  市、县医保部门分阶段对各地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2)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给予考核,对宣传不到位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认真整改,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四)做好资料收集

  市、县医保部门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做好各项宣传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宣传工作总结,于2020年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联系人:林粉虹;联系电话:3600601;邮箱:swybjgk@126.com)。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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