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废止和失效等情况,方便群众了解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二)拓宽公开渠道。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开设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汕尾市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公开医疗保障工作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在汕尾广播电视台播放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印制医疗保障各类宣传小册子400万多份发放到各医疗机构和村(社区),不断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服务基层群众,让人民群众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关注医疗保障工作,支持医疗保障工作。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6.6万多人,累计发布转载推文860多篇,单篇最高阅读量达9万多人次,成为医保正能量宣传的高地。
(三)健全回应机制。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出台各项政策的时候,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以便群众能更好地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和办理医疗保障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便捷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咨询问题等。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药品采购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做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