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汕尾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营造良好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舆论氛围。
附件:汕尾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宣传方案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30日
汕尾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宣传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以精细化推动、精准化解读为突破口,开拓创新宣传思路和方式,大力开展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及解读,突出重点,正面引导,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医保基金安全关注度和“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参与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骗取人民群众“救命钱”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宣传内容
结合省局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重点围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这一主题进行宣传引导。
(一)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方式
针对新时代群众对宣传载体和宣传需求的新变化,结合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
(一)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在主流媒体如汕尾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东岸杂志等媒体上开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栏和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也要结合当地的主流媒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相关内容。
(二)利用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紧扣全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动态,通过“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汕尾市门户网站宣传屏幕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播放生动直观、通俗易懂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动漫宣传片,并向全社会公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举报投诉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努力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三)户外宣传
1.结合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受众的特点,设计印制言简意赅、形式活泼、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宣传画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免费向群众发放。
2.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市区交通要道或主要街道或公交车身设置广告牌;在县城所在地主要街道、重点乡镇、大型厂区等设立大型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内容广告牌或灯箱广告。
3.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悬挂至少1至2条宣传横幅、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发放相关宣传折页,通过开辟宣传栏、LED宣传屏等形式,向就医参保者解读相关医保政策,加深对相关政策了解。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要免费向参保人员发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宣传资料,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市医保局举报电话。
(四)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针对“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举报投诉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市局和各县(市、区)医保局各举办一次“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集中咨询活动。为了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的联动,届时将邀请公安、税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社保部门联合同步宣传。
(五)短信宣传。与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合作,向群众推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把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宣传力量,要认真谋划与筹备,做好宣传内容的筛选、宣传资料的印制、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和宣传场地的设定等相关工作,使宣传工作做到有条不紊的开展,每次宣传活动开展后要及时总结扩大宣传效果。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宣传发动,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认真监督考核
市局适时将分阶段对各地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进行指导,对宣传不到位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到位。
(三)做好资料收集
各县(市、区)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做好各项宣传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联系人:徐远明,⠼/span>电话:3600601,传真:3600606 ,邮箱:swybjjg@163.com。
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依法依规 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打好欺诈骗保“攻坚战” 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