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
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3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时间期内,收到35条公众反馈建议,均一致建议降低保费,减轻家庭负担。根据粤医保发〔2021〕35号规定,320元/人已经是全国和全省的最低标准,无法降低,因此不予采纳。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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