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续签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全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考核,下列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371家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合格及74家精细化管理评级获AA级别免考核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1、2),拟作为续签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600603。
附件:1.拟续签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2.拟续签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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