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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 2024-08-15 15:10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初审通过,市医保中心评估小组现场评估,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丰粤东医院、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海丰县大湖镇卫生院、海丰县慢性病防治站等5家医疗机构(详见附件)符合成为汕尾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3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

服务范围

1

市城区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南路422号

门诊

2

海丰县

海丰粤东医院

汕尾市海丰县中山南路31号

门诊

3

海丰县

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

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总寮

门诊

4

海丰县

海丰县大湖镇卫生院

海丰县大湖镇新兴街

门诊

5

海丰县

海丰县慢性病防治站

海丰县九肚山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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