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陆丰市医保经办机构初审通过,市医保中心评估小组现场评估,陆丰陆健精神康复医院、陆丰正强血液透析中心(详见附件)符合纳入汕尾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7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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