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关于2025年度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考核工作的通知》(汕医保办函〔2024〕55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考核,共有10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98家定点零售药店续签考核合格(详见附件1、2),1家定点医疗机构考核不合格(详见附件3),拟将考核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续签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1.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续签考核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含精细化等级).pdf
2. 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续签考核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含精细化等级).pdf
3.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续签考核未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含精细化等级).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