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慢性病防治站等6家医疗机构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病种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组织现场评审,陆河县慢性病防治站等6家医疗机构符合“活动性肺结核”等门诊特定病种的诊断及服务治疗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7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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