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第十六批)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初审通过,市医保中心评估小组现场评估,陆河惠民精神康复医院等15家医药机构(详见附件)符合纳入汕尾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第十六批)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第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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