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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汕尾“善美保”推广工作的通知
  • 2025-03-17 18:35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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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医疗费用负担,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医保局、汕尾金融监管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中华财险广东分公司、太平洋产险汕尾中心支公司、人保健康汕尾中心支公司3家商业保险机构联合承保的2025年汕尾“善美保”项目已于2025年2月28日启动上线,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汕尾“善美保”推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积极发展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促进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完善的重要一环,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汕尾“善美保”推广工作,作为建设健康汕尾、助力乡村振兴、兜住民生底线的一项惠民措施落实做好。

  二、加强宣传引导。“善美保”是一款专属汕尾参保人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对于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惠民政策,提高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指导衔接。要充分利用行业相关帮扶政策,关注重点困难群众,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地区科探索实施困难人员参加“善美保”资助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汕尾“善美保”。

  四、积极动员投保。2025年“善美保”项目投保工作已正式启动,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城乡居民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投保,延续了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不限既往症限制的惠民特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医保个账,为自己及直系亲属进行投保,也可使用微信缴费。2025年“善美保”参保版本统一为136元/人/年(3人及以上团购为126元/人/年,上年度未发生赔付起付线降低2000元),具体参保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保障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市内“一站式结算”,理赔更加高效便捷。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按照自愿原则投保,为自己和亲属的健康多添加一重保障。


  附件:2025年汕尾“善美保”投保指南.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乡村振兴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尾市总工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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