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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命名5个省园林城市 继续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 2007-09-12 11:32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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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决定,命名广州、汕头、梅州、东莞、潮州市为广东省园林城市。

  据了解,省建设厅按照《广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考核组对广州、汕头、梅州、东莞、潮州市等5个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建设厅要求,被命名的城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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