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市城区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汕尾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确定了召开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决定于12月9日至11日在市城区召开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
全会指出,《中共汕尾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9个方面,对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提供了重要依据。
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思想高度统一、政治清醒坚定、行动坚决有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坚持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着力打造“钢的班子、铁的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汕尾振兴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转自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