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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局办公楼“门前三包”制度
  • 2015-08-18 10:27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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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市园林局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各科室内务和落实“门前三包”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制度:   

  1、办公室、园林工程与公园科、绿化管理科轮流作为责任主体,以一周为周期,负责办公楼及大院、户外责任区域的卫生清理、秩序管理和绿化保护。

  2、轮值责任科室负责人要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轮值责任科室要在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清理,在落实“门前三包”过程中,如有人员不足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在其他科室抽调人员协助。

  4、局机关各科室应每天自行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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