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公用中心的值班管理工作,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安全、高效的运转,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节假日期间带班和应急管理带班。日常带班,值班领导在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领导应在岗带班;应急管理带班,值班领导应在岗带班,通讯保持畅通,做好随时赶往现场的准备。
(二)实行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岗人员,不得安排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应急管理带班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与市局及相关部门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负责人及人员要坚守岗位,有事须与其他同事协商,并报告值班领导同意。
(二)各值班组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并确保值班电话、手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请示报告、上传下达工作;接收、受理来文来电(含机要、密电、明电等),机要密电等要按规定做好登记、保管。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进行完整地记录。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人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记录》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后,要在事发后半小
时内上报值班负责人。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0分钟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值班领导,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单位或者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四)上级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必须12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六)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七)值班人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有效开展处置工作。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总结整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