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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办公楼“门前三包”制度
  • 2019-03-05 19: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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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领导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各部门内务和落实“门前三包”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制度:

  1、综合部、财务部、园林绿化部、城市照明部、市政设施部及工程项目部轮流作为责任主体,以一周为周期,负责办公楼及大院、户外责任区域的卫生清理、秩序管理。

  2、轮值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轮值责任部门要在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清理,在落实“门前三包”过程中,如有人员不足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在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协助。

  4、中心各部门应每天自行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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