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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开展专项整治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

  我中心近期发现多起疑似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中心迅速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决定快速开展专项整治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

  一是做到三个明确。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着力整治“黑中介”和违规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职工利益,维护城市良好形象。2.jpg  二是细分三个阶段。按照排查摸底、宣传教育、重点追查三个阶段,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对历史数据进行稽核,对已办结业务重新审查,发现疑点迅速与有关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并联系骗提职工进行谈话,了解骗提具体情况和收集与“黑中介”的交易细节。第二阶段:加大宣传,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上发布文章《警示:骗提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不可取》,同时根据排查摸底情况要求各管理部对骗提职工进行电话、面对面谈话、动员职工单位协助等方式进行思想教育,要求职工主动退回违规提取资金。第三阶段:重点追查,在前两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中心成立以副主任为组长的骗提整治督导工作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下沉工作到海丰管理部,进行为期11天的督导整治骗提工作。

  截至2022年5月16日,中心专项整治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成果显著:大部分骗提职工接受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劝诫后都愿意主动退回资金,小部分骗提职工在中心电话、面谈、发动工作单位劝诫、专项工作组跟进的“组合拳”下也表示尽快退回骗提资金,目前已追回资金336.46万元。下一步中心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共同行动,依法追回骗提资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继续营造“单位依法缴存、职工依法使用、公积金中心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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