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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人才房票购房支持措施的通知
汕公积金管〔2022〕2号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人才房票购房支持措施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人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我市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为了加快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全方位、多层次汇集各类人才,促进汕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制定以下措施:
一、使用人才房票购买一手商品住房或人才公寓的缴存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在办理公积金首付款预提或购买住房提取业务时,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限制;
二、使用人才房票购房(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可享受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1.3倍的贷款优惠。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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