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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并通过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实施细则》、《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工作管理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 2、会议审议增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事项。 3、会议审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秘书长人选。 4、会议审批增加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委托市住建部门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暂设4个内设机构,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0人,其中,在编29人,非在编 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8年,新开户单位90家, 实缴单位1400家,净增单位31家;新开户职工1.40万人,实缴职工9.86万人,净增职工0.55万人;缴存额12.39亿元,同比增加18.14 %。2018年末,缴存总额73.00 亿元,同比增加20.43%;缴存余额26.12 亿元,同比增加19.16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 家。

(二)提取

2018年,提取额8.19亿元,同比增加12.06%;占当年缴存额的66.09%,比上年减少3.58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46.87亿元,同比增加21.16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0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5.0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0.61%、减少5.65%。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99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1万笔17.36亿元,贷款余额15.5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5.95%、增加40.89%、增加3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46%,比上年增加7.0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2018年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项目贷款余额为0。

(四)购买国债

2018年,没有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国债余额为0。

(五)融资

2018年,没有融资,融资余额为0。

(六)资金存储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90亿元。其中,活期1.3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65亿元,1年以上定期7.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83 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9.45%,比上年增加7.0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8年,业务收入6104.94万元,同比增加24.55%。其中,存款利息1867.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235.46万元,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2.03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8年,业务支出3316.89万元,同比增加2.8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095.15万元,归集手续费87.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4.01万元,其他0.67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8年,增值收益2788.06万元,同比增加66.31%。其中,增值收益率1.18 %,比上年增加0.6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50.3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33.73万元,没有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27.2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8.35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08.5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19.9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526.45万元,同比增加13.31%。其中,人员经费314.03万元,公用经费110.80万元,专项经费101.6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81万元,逾期率0.005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450.32万元,没有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08.5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1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年末,没有逾期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2018年末,没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2.26%、增加5.92%和增加18.1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78%,国有企业占20.29%,城镇集体企业占1.29%,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15%,国有企业占21.37%,城镇集体企业占0.83%,外商投资企业占3.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90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5%;中、低收入占89.62%,高收入占10.3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47%,国有企业占41.06%,城镇集体企业占5.63%,外商投资企业占0.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7%,其他占0.01%;中、低收入占94.84%,高收入占5.16%。

(二)提取业务

2018年,3.2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1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4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35%,租赁住房占3.33%,其他占0.9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5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7%,其他占5.5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66%,高收入占8.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2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09%,比上年减少46.7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61.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61%,90-144(含)平方米占57.93%,144平方米以上占35.46 %。购买新房占74.67%(没有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5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其他占10.74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3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65%,没有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15%,30岁-40岁(含)占43.95%,40岁-50岁(含)占25.89%,50岁以上占9.01%;首次申请贷款占100.00%,没有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中、低收入占85.27%,高收入占14.73%。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46.00笔823.5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483.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67.58万元。

3.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没有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52%,比上年减少15.0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和《关于调整汕尾市公积金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汕机编〔2017〕71号)精神,撤销各县(市、区)6个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设立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管理部的资产、增值收益、管理费用和各项业务工作,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在市公积金中心的授权下,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等有关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的规定,我市2018年度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市直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890元;县(市、区)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4202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为了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双贯标”工作,自20186月起,我中心先后组织业务人员到中山、东莞、韶关、梅州、揭阳相关等兄弟市学习沟通,集思广益,吸收先行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建议方案。201812月中旬完成了“双贯标”信息系统管理软件的招投标工作。1214日,在市政府和公积金管委会重视下,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了“双贯标”信息系统建设紧急动员会,正式启动系统建设工作。121822日,市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中标单位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总部就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业务需求做进一步的沟通,经过细致充分的讨论沟通,市公积金中心与久远银海软件公司就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等子系统及政策查询、综合服务、电子档案等产品需求达成一致意见,完成了需求确认工作。201812月底完成贯标数据与原银行数据的比对测试,顺利实现了新老数据的迁移转换,为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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