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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粤建科〔2017〕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6]2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联系人:陈梓敏,联系电话:020-8313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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